温州死刑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957705210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经济犯罪资讯

河南鹤壁市煤管站站长贪污巨款获刑

发布时间:2014年6月2日  来源: 温州死刑辩护律师     http://www.wzdpfzbh.com/

核心提示

  近年来,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煤价大幅上涨,由买方市场转为卖方市场。急剧上扬的市场行情让煤企老板们狠赚了一把。

  俗话说“靠山吃山”,鹤壁市煤炭管理站,这个仅有两名工作人员的小小管理站,就是在“靠山吃山”的信念驱使下,滋养出了一个巨贪站长李树。近日,李树贪污巨额公款案由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鹤壁市淇滨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以贪污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从临时工到副站长

  今年42岁的李树童年时家境贫寒,自小懂事的他磨炼出一种坚韧不拔的毅力。1982年,李树高中毕业,与梦想的大学生活失之交臂。为生计,他卷起行囊,到一家小煤矿当起了临时工。两年后,他幸运地调入鹤壁市煤炭管理局工作。

  从一个临时工到抱起“铁饭碗”,李树的际遇令整日在煤堆里一起摸爬滚打的同事们羡慕不已。但李树清楚地知道,在机关里要“混”出个人样儿,实非易事。于是,踌躇满志的他在单位任劳任怨,早到晚归,他的勤奋终于得到了领导的赏识和认可。

  1998年,他被派到鹤壁市煤炭管理局下属的管理站工作。不久,管理站站长退休,任副站长的李树就暂时负责管理站的全面工作。

  管理站“庙”虽不大,但位置关键,来求照顾的煤老板源源不断。闲暇时,李树也常到辖区煤矿转一转。对李树的到来,煤老板们自然热情招待,让李树在酒足饭饱之后感到由衷的满足与逍遥。面对老板们动辄一掷千金的豪迈之举,李树的内心多少有些失落,对金钱产生了一种难以名状的冲动。

  按捺不住伸出贪手

  2001年1月,随着春节一天一天临近,年味也越来越浓,此时的鹤壁市煤炭管理站副站长李树却在想着如何捞上一把。

  李树在管理站既是领导,又兼会计,大权在握。由于天高皇帝远,上级监督乏力,管理站的许多支出由李树写个白条就可以报销。成千上万的收费,也可以随处放置,入账与否,无人知晓,也无人过问。后来,管理站虽然几次聘了兼职会计,但都没有行使职责,李树仍把财权牢牢掌控在手。

  上面不管,下面又不问,这么便利的条件让李树终于按捺不住,把10万余元公款存在了自己的名下。

  10多万元“消失”,在只有两个人的小小管理站可以说风平浪静,掀不起任何波澜。2001年3月15日,李树从贪污的公款中取出3万元,投入股票市场,梦想着另辟一条致富之路。

  为防万一,2001年3月25日,李树将贪污的5万元公款转存入另一家邮政储蓄所,随后又拿出2万元交了自己的购房预付款。

  在胜利的喜悦中,李树又谋划着新的发财机会。2002年5月,李树在装修自己住宅房时,大手一挥,用去公款1.9万余元。之后,在鹤壁市煤炭管理站购买办公房之机,李树又欺上瞒下,采取虚增单位购房款的手段,把1.5万余元公款据为己有,后将该款交付了自己的房款……在犯罪的道路上,李树越走越远了。

  办公室里搜出巨额存单

  去年3月23日,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反贪局接到一封匿名举报信,称鹤壁市煤炭管理站副站长李树有重大贪污受贿现象,并详细罗列了李树贪污受贿的种种事实。

  在迅速报请主管检察长后,反贪干警立即展开初查工作。据调查,该煤炭管理站是鹤壁市煤炭管理局的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着该市煤炭经销许可证的申请发放工作。全市大大小小数百家煤炭企业,都要经过煤炭管理站这个关口,才能正常经营。煤炭经销许可证实行准入制后,规定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硬件条件才能准予发放经销许可证,而事实上,一些不具备硬件条件的煤炭企业常以金钱开路,打通关节,取得经销许可证……种种迹象表明,这里极可能存在金钱交易的腐败行为。

  汇总外围干警调查到的情况,淇滨区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次日一早,干警兵分两路,一路将李树带到检察机关接受讯问,另一路迅速对该煤炭管理站及李树的办公室进行彻底搜查。果不出所料,干警从李树的办公室及其公文包里找到李树以个人和母亲名义的数张银行存单共100余万元。

  面对巨额款项,李树百般抵赖。为了以扎实的证据驳倒李树的侥幸蒙混过关心理,反贪干警兵分三路,调查证人证言200余份,形成调查材料数千页,终于以过硬的证据一层层剥开了李树贪污腐败的真面目。

  检察院抗诉被判11年

  2005年12月1日,李树涉嫌贪污等犯罪案由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淇滨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119351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其财产超过合法收入32万元,差额巨大,其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今年4月30日,淇滨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树有期徒刑10年。

  宣判后,今年5月10日,淇滨区检察院提起抗诉。8月4日,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发回重审的刑事裁定。9月1日,淇滨区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李树涉嫌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了再次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证明:2001年3月,李树在鹤壁市军分区军民花园二区购房两套,并签有两份协议。其中一套为李树个人购房,面积为120.37平方米,单价680元/平方米,总价为81851.60元,李树首付4万元;另外一套为李树代表该管理站购的办公房(门面房),面积50.29平方米,原单价1500元/平方米,总价75435元,预付5万元,后经协商,该房由单价1500元/平方米降为1200元/平方米。降价后,双方又重新订立了协议书。但在结算房款时,李树先行按原购房协议1500元/平方米交齐了房款,其后在结算自己的那套房款时,又拿出新协议(1200元/平方米)与自己的购房款进行了统算,把公房多支付的15087元公款充作自己的购房款。

  庭审查明,被告人李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从单位账上套取资金和收取劳务费、运销费不入账、虚增购房款等手段,先后贪污公款134438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在大量证据面前,法院最终采信了公诉机关的公诉意见,以李树犯贪污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温州死刑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57705210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