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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俩制造公司倒闭假象侵吞公款近6亿元受审

发布时间:2016年6月3日  来源: 温州死刑辩护律师     http://www.wzdpfzbh.com/

  空头支票牵出大骗局

  当现年43岁的杨光和他47岁的哥哥杨明走进法庭时,已经可以看到兄弟俩都是满头白发。杨光曾任深圳市永德福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德福电子)、永德福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德福实业)股东、法定代表人,被捕前暂住新加坡。而他的哥哥杨明,被捕前是深圳市永德福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02年,深圳市泽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林公司)与永德福电子发生业务往来。2006年6月,永德福电子开始向泽林公司大量采购贴片电阻电容,到2006年10月累计采购贴片电阻电容货款为246万多元人民币。同年8月3日,杨光通过其下属的财务人员向泽林公司业务员提供了一张面值为7.9万多美元的期票支票,后经查为空头支票。因此,杨光开始引起了深圳警方的注意。

  由此,警方发现,杨光从2007年起,就在印尼“臭名昭著”。2007年印尼一华商报案称,杨光将其投资、利润等共近6亿元财产据为己有。

  2007年12月12日,杨光从新加坡入境,在福州国际机场被边检站工作人员查获。2007年12月14日,警方将杨光押回审查。于是,一个惊天大骗案浮出水面。

  案发后设骗局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身兼两家大企业总经理之位的杨光,竟然涉嫌侵占公司的“天额”公款,涉案金额将近6亿元人民币。同时,他为了骗取供货商的巨额货款,竟然编造自己公司“倒闭”假象,一口气私吞了200多家供应商巨额货款,涉案金额约1.5亿元人民币。

  昨日,43岁的杨光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公诉方对其起诉的罪名是合同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

  案发后 哥帮弟隐匿财务资料

  杨光被抓的同日,杨明委托律师会见了杨光后,次日与永德福电子财务资料的保管者郭某某一起将永德福电子、永德福实业的财务凭证10箱及公司财务系统服务器4台转移到石岩水田村藏匿。

  2007年12月25日,公安机关前往永德福电子调取财务资料时,发现其中永德福电子2006年度的财务资料及公司财务系统服务器去向不明。后郭某某把公安机关当天追缴财务资料的情况告诉了杨明,杨明指使郭于次日早上6时将永德福电子的其他财务凭证10箱及公司财务系统服务器4台转移至观澜街道樟坑径村一工棚内藏匿。

  2007年12月27日,杨明会同郭某某再次驾车前往存放财务资料的工棚内,查看其转移的财务资料藏匿是否妥当,以防公安机关发觉。次日公安机关押解杨明、郭某某到该工棚内将财务服务器4台和财务资料10箱缴回。

  设骗局

  制造“倒闭”假象骗供应商货款

  杨光是永德福电子、永德福实业的总经理,而这两家企业是由印尼华商杨仁康实际出资的。经过警方的调查,杨光取得印尼华商杨仁康的信任后,竟然布局侵吞公司财产和骗取供应商货款,涉案金额约7.5亿元。

  2002年至2007年,永德福电子生产出来的产品出口总额为1.8亿多余美元,杨仁康不但付清了杨光全部货款,且实际多付了1175万多美元。至2006年年底永德福电子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797万多元。

  而2006年下半年,杨光为达到侵占公司财产和骗取供应商财产的目的,竟通过几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和杨明等人,向全体供应商制造“杨仁康拖欠永德福电子1.6亿多元货款,导致永德福电子无法继续经营”的假象,想方设法说服供应商接受由深圳市裕同投资有限公司按30%折扣承担供应商货款的条件。

  大多数供应商在无奈的情况下接受了该条件,和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签订了《不可撤销承诺函》后,从裕同投资有限公司获得30%的货款。

  截至2008年10月23日,先后有16家供应商报案称被骗货物,连同之前泽林公司等4家供应商报案,总金额为人民币2541万多元、47万多美元。此外,有210家供应商按30%被动接受了裕同印刷包装公司支付的货款,货款金额达1.17亿多元人民币。

  转资金

  侵吞近6亿元人民币财产

  检察机关还指控,杨光骗得印尼华商杨仁康的信任后,将永德福实业的股权非法变更到永德福电子工业(香港)有限公司杨光名下,又制造永德福电子欠债无力偿还供应商货款及债务的谎言,将永德福实业的股权非法转让给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800万元。

  2002年12月至2003年间,杨光以虚假采购原材料、做假账的手段,虚构了4家供应商,然后在深圳两家银行设立4家供应商的账户,将永德福电子在花旗银行深圳分行的资金转到其设立的账户内,转走永德福电子资金4.6亿多元人民币。

  此外,杨光还涉嫌用做空账、做假账、冲账等办法,侵占公司价值5000多万元人民币的财产。警方调取该公司的财物资料等证据还显示,至2006年12月31日永德福电子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797万多元人民币,该巨额款项去向不明。而杨光作为该公司的管理者,资金的收入、支出均需其本人批准。

  昨日庭审:

  杨光拒不认罪

  检察机关认为,应以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追究杨光、杨明的刑事责任。在法庭上,杨光表示不认罪,并全盘否认了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称起诉书是断章取义、歪曲事实。他称杨仁康只是印尼某公司一个“打工的”,不是永德福电子的出资人。虽然双方用信用证和美元现金结算,但是并不是信用证开出了多少,他就能实际收到多少,所以以信用证为账面的依据不准确。

  杨光还称,后来杨仁康确实拖欠了其1.6亿元货款,并采用“逼宫”的方式,给了一些钱让他离开公司。后来他就不清楚供应商货款被拖欠的情况,是杨仁康处理的,但他知道确实有很多供应商只拿到了30%的货款。关于有供应商称查出真相后,杨光按100%支付了货款,并要求其保密的指控,杨光则称是子虚乌有。

  杨光还全盘否认了涉嫌转移侵吞公司近6亿元财产的指控,他称曾和印尼公司签订了转让协议,并不是非法变更股权。而且永德福电子2003年还没有4.6亿元那么多的资产,而且如果转走了这笔巨款,为何几年后杨仁康才举报

  昨日,一受害公司的法人代表和杨仁康作为受害人出庭参加了诉讼。杨仁康则激动地说,他根本不是什么印尼某公司“打工的”,而是全资注册的公司,而且在当今社会怎么可能还存在杨光所说的逼宫夺权

  面对杨光的拒不认罪,检察官在庭上也多次提醒杨光,侦查机关已经取得了此案全面的证据。

  昨日的庭审持续了一天,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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