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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给病人打过期吊瓶 吊瓶过期2年护士称没关系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0日  来源: 温州死刑辩护律师     http://www.wzdpfzbh.com/

医院给病人打过期吊瓶

据了解,王老太连续输液5天后,王女士竟发现输液袋有效期至2016年11月25日,已过期两个月,在察看其他当天输完的输液袋时,她竟又发现一袋已过保质期的输液袋,而更可怕的是该袋输液袋有效期为2015年3月,这意味着她母亲还被输液了一袋过了近两年保质期的吊瓶。当王女士询问护士和科室主任这是怎么回事时,“她们居然说注射过期药品也没有关系。” 目前,王女士已将此事投诉至莱西市卫生局与食药局,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食药品过期如何维权

根据《药品管理法》,过期药品处理有具体规定,各医院内部也有一系列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操作流程。一般而言,从医生下单到护士为患者输液,需要经过药库、窗口、护士领取、病房、处置、护士输液等流程,且每一流程都需对药物数量、外观、有效期等相关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再说,按照流程,医院的药房会定期对库存的药品进行清理,对于过期的药品要进行妥善处理,

可以说,只要严格按制度行事,依流程操作,使用过期药的现象就很难出现。制度不落实等于零,不可思议的事就会发生。此次曝光的生理盐水,最长的已过期1年。这表明,至少在1年时间里,医院没有发现这批过期药,或者发现了没有及时处理掉。无论院方作何种解释,这就是失职。进一步来讲,生理盐水几乎是所有医院用量最大的一类药品,一般很少会发生过期问题,但如果责任失守,过期盐水被注入患儿体内也就不足为怪了。

医院注射过期药品,与其说是一起事故,不如说是一次教训。当前,对涉事医院予以立案调查、严肃追责是应有的、必须的态度。医院用药人命关天,此事件再次给医院药品管理敲响了警钟:规范药品管理,清理清退过期药品,不能光靠医院自查自纠,职能部门也要积极作为,进一步完善流程,加强监管,堵住漏洞;尤其是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使用不正规、过期药品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对其他医院而言,当以此事件为戒,举一反三,在药品管理上查漏补缺。唯有如此,类似的“低级失误”才不会重演,患者的安全,也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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