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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遭男女暴打 只因多看一眼遭暴打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4日  来源: 温州死刑辩护律师     http://www.wzdpfzbh.com/

小伙遭男女暴打

22岁的小白觉得自己交了霉运,在自己打工的店门口向行人发放宣传单时,两名正在吵架的年轻男女竟把他无端暴打了一顿,造成脑震荡、鼻骨骨折。事发后,辖区派出所介入调查,然而距今一个多月过去了,打人者仍没得到任何惩罚,倒是才上班不久的小白因做鼻骨手术欠下了一屁股债。

小白来自陕南农村,22岁,个头不高,很是腼腆,从学校毕业后,才在大寨路附近民洁路上一家中医养生馆上了几个月班,不料却遇到了飞来横祸。小白介绍,今年10月16日上午10时许,他正在店门口的早市上发宣传单,“店门口一男一女两人正在吵架。”小白说,两人年龄都不大,30岁左右,见人家吵架,他也没敢多看,不料却为时已晚。“那男的突然就冲我问为啥要看他们吵架,我说没看,但男的不由分说上来就打。”

小白的店长小崔目睹了事情的经过,“那男的先打,后来那女的也上去一起打。”小崔说,在小白的退让躲避下,两人沿着路边人行道往南追打出二三十米远,最后男的还拿起路边摊位的一个小凳子摔打了小白,“当时地上到处都是血。”小崔说,见事情闹大,两名打人者迅速离去,小崔等人报警后跟在后面追赶,发现两人进入附近一个小区。

在养生馆负责人王先生等人的协助下,小白进医院进行了检查,诊断结果为鼻骨骨折、鼻中隔偏曲、脑震荡以及多处软组织损伤。尤其是鼻骨骨折问题需要手术矫正,经过一个月的住院治疗,共计花去14000余元,而多数是向同事借的。

警方赶到后,通过小区监控查找到打人男子的家属。

小白的老板王先生介绍,一个自称打人者舅舅的男子自称与当地警方熟识,说自家要办喜事,需要两天时间,之后会到派出所交代。然而两天后当他们找到昆明路派出所时,民警表示要小白先看病,而打人者则明确表示没钱。随后,民警又表示需要经过司法鉴定才能定性。王先生说,他们曾多次要求打人方给一个说法,但对方非但没有任何交代,甚至在小白住院期间不曾露过一次面,不曾支付过一分治疗费。

故意伤害罪的定罪处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

在故意伤害致死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混合罪过形式,即同时具有伤害故意和致人死亡的过失,这是区别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同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要标志。

故意伤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或动物实施。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本罪。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一般大众所能接受的范围,也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如在足球比赛时,依据“合理冲撞规则”所实施而引起伤害的动作,一般不认为是伤害罪。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

就故意伤害的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

男女暴打小伙致使其脑震荡,鼻骨骨折,其行为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客观上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行为已经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还应赔偿医疗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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