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死刑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957705210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罪罚轻重

减刑

发布时间:2017年7月12日  来源: 温州死刑辩护律师     http://www.wzdpfzbh.com/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行刑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行刑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他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

减刑,从其手段和目的来看,他不是对原判刑期的改判,也不是对犯罪分子减轻或者从轻处罚,而是一种奖励措施,制定激励犯罪分子认罪服法、悔罪自新的法定条件,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条件,依法适当减轻其原判的刑罚,但是这种减轻其原判刑罚的限度也受到法律的限制,如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通过一次或数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十二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经过一次或数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十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经过一次或数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温州死刑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57705210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