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死刑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13957705210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动态
经济犯罪资讯
刑事案例
经济犯罪案例
刑罚分类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法律文集
刑事动态
经济犯罪资讯
刑事案例
经济犯罪案例
刑罚分类
刑辩指南
罪罚轻重
自首知识
刑事诉讼
死刑知识
管辖知识
强制执行
经济犯罪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自首知识
叶树养案开庭公诉人称其自首
发布时间:
2018年1月10日
来源:
温州死刑辩护律师
http://www.wzdpfzbh.com/
20日上午,涉嫌贪腐数千万元巨款的广东韶关市原公安局长叶树养案在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与叶树养同庭受审的还有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原副主任姜海文。
公诉人在庭上说,对叶树养应该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叶树养在检察机关侦查立案前主动交代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规定属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新华社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被动到案如实供述公安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能
2."故意杀人"与"自首从宽"小议
3.怎样才算是主动供述自己的罪行
4.自首 量刑
5.哪些情况是属于自动投案?
首页
|
律师介绍
|
专长领域
|
法律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温州死刑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3957705210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