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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黑老大犯下10宗罪处以最高刑期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0日  来源: 温州死刑辩护律师     http://www.wzdpfzbh.com/

数罪并罚的最高刑期

2006年以来,被告人李某先后纠集被告人喻某、谭某、夏某、程某等人,在垫江县城区以及垫江县普顺镇、永安镇等地区,长期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壮大自己的声势,逐渐形成了以李某为首,喻某、谭某为骨干,夏某、程某等多人参与的黑社会性质团伙。该黑恶势力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长期开设赌场、插手民间纠纷、插手交通运营市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李某等人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经济秩序的有序发展,给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影响,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以被告人李某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损害了当地群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破坏了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特征。

2011年6月8日,垫江县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卖淫罪、行贿罪等十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谭某等六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八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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