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踩点跟踪取款人
被告人陈某与同伙(在逃)一起密谋抢劫取款后的顾客,于是于2009年9月28日驾驶摩托车到湖南省邵东县两市镇一银行门口进行踩点,锁定受害人李某后,便驾车尾随取款后开车离开的李某,并趁李某下车办事之际,砸破车窗玻璃将车内的8万元现金取出后逃跑。后在逃跑中陈某被抓获。
盗窃数额巨大如何处罚
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在共同作案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应当剥夺政治权利。据此,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