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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承丈夫房产伪造婆婆死亡证明

发布时间:2018年3月3日  来源: 温州死刑辩护律师     http://www.wzdpfzbh.com/

因丈夫外地猝死,为继承共有房产,伪造婆婆假死亡证明。近日,西城检察院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对梁某提起公诉。

梁某的丈夫赵某于2011年在外地出差时心脏猝死,2012年5月,梁某打算将其和丈夫位于石景山区的一处共有房产转移到自己名下。

经咨询,如果办理丈夫的房屋产权继承,在所需的相关材料中应包含其丈夫父母的情况,梁某的公公已经去世,而婆婆还健在。为顺利办理房产继承的公证手续,梁某想到办理一张假死亡证明。

于是,梁某在公证处领了一个死亡证明表格回来,在路边随机找了个办假证的电话,花100元伪造了“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西长安街派出所”印章,并使用该印章出具了其婆婆已死亡的虚假证明,后将材料提交后被公证处工作人员发现伪造并报警。

西城检察院 杨小颖 李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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